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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5-29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凉州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凉州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在清洁能源替代、煤炭市场监管、强化VOCs治理、扬尘精细化管控等关键环节上持续发力,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凉州城区优良天数比率和PM10、PM2.5年均浓度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4项气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确保不发生人为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整治燃煤污染
 
  1.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改造。通过集中供热改造、煤改气、煤改电等,确保城区市场、沿街商铺和城中村居民楼冬季清洁取暖。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居民全部采用洁净煤、电采暖等清洁方式取暖,确保已改造的小煤炉不再重新启用,“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商铺、门房使用小煤炉取暖。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强化散煤监督检查。落实区、街道、社区煤质管控三级责任制,将散煤监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居民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劣质煤。严格监管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配合区工信局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散煤等违法行为。对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销售劣质煤行为和流动、隐蔽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切断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劣质煤的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二)精细管控扬尘
 
  1.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深入推行“绿色施工”,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建立重点施工单位扬尘控制监管体系。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必须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工地裸露区域、各类料堆覆盖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工期7个月以上建筑工地的施工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等硬化措施,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土方作业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运行。11月中旬起,辖区内除民生工程外,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确有必要继续施工的,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对违规施工作业的,报住建、城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次年3月份建筑工地开工前,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达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方可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2.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实行渣土运输批管合一制度,车辆运输和装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等,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渣土运输车辆实行编号准入、安装 GPS 定位装置、加装限速器等管制措施。配合城管执法和交警部门落实“一违三罚”处罚措施,对渣土车道路遗撒行为进行24小时检查,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采取挂牌、处罚、曝光、“黑名单”管理等强硬措施,倒逼责任落实。督促施工单位形成“施工即防尘”的行动自觉。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3.强化堆场物料堆放。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土方、生产原料堆放抑尘措施。对堆场露天装卸作业,视情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采取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覆盖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固化。临时性废弃物料堆,要设置高于物料堆的围档、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堆存的废弃物料堆,要构筑围墙、进行表面绿化或清运。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4.加强城区道路开挖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城区道路开挖审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审批施工方案,跟踪监管开挖过程,突出抓好扬尘污染治理。供排水、供热、供电、燃气、通信等工程开挖道路后及时恢复路况。施工料堆、渣土堆、施工裸露地块要严密覆盖;各类长距离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主干道路施工、人行道铺装要实行分段错时封闭施工,完成一段,方可进入下一段,严禁整体拆除,随意施工;道路修补要采取边开挖、边清运垃圾、边修补的方式,杜绝整片开挖、长时间不修补的问题。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5.开展“全民清扫”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周五和沙尘天气结束次日,向辖区内所有机关单位(包括市直机关和中央、省属驻武机关单位)发放清洁行动告知书,督促各机关单位开展清洁行动;全面彻底彻底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屋顶楼面、小区地面,整治各类卫生死角,防止扬尘进一步扩散。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三)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
 
  1.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深入开展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建立管理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完成深度治理。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重点行业和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街道公共安全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散乱污”企业,严防排查整治“散乱污”死灰复燃,开展对台账内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坚决杜绝新增或死灰复燃“散乱污”企业产生。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街道公共安全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全面治理面源污染
 
  1.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各社区负责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严禁在禁燃区内销售、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工业固体废弃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机油、煤焦油、稀料等高污染燃料,依法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街道公共安全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2.严禁垃圾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城区“五个禁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禁止大扫帚清扫、禁止商铺和居民使用小煤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规定,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以及油毡、塑料、皮革等易产生烟尘和恶臭物品,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持续做好区域内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餐饮单位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落实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改造使用年限已久或净化效率低下的油烟净化设施,从严查处油烟直排、擅自停运设施及超标排放行为。结合2023年全区开展的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露天烧烤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各社区、东关街市场监管所、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4.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大《武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紧盯元旦、春节、元宵及婚丧嫁娶等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要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街道公共安全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5.倡导绿色文明祭祀。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倡导居民通过网络祭祀、植树祭祀、鲜花祭祀、开追悼会寄托哀思、鞠躬默哀、戴白花黑纱、家庭追思会的方式进行祭祀,净化空气,保护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祭祀新理念。加强寒衣节、除夕、清明节等祭祀节点巡查劝导,引导居民到集中祭祀点文明祭祀。禁止居民在市政广场、绿化带、绿地游园、城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祭祀烧纸;禁止居民在城区建筑工地、建筑物拆迁地及周边区域内烧纸。
 
  责任单位:街道公共管理办、街道公共安全办、各社区、东关街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办(中心)、所,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关街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东关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治理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责任划分表(附件2)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台账(附件3),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靠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有力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宣传节点,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境意识。畅通12369环保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理念,努力营造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站办所、各社区要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和环保站、应急站要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模式,组织好各类专项检查。对涉气重点工业企业和扬尘防治、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焚烧、燃煤污染等,加大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街道环保站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督促各办(中心)、所,各社区限期整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四)加大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定期对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对重点任务推动缓慢、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不力的,在全街范围进行通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导致全街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由街道领导约谈相关各办(中心)、所,社区负责同志;对不作为、不担当,甚至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效追责。
 
  附件:1.东关街2023年大气污染工作领导小组
 
  2.东关街大气污染防治网格责任划分表
 
  3.东关街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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