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2年10月2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2022年分片包干下沉督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桂环发〔2022〕47号),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20日,决定分片包干下沉督导14个地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目的是现场督导、明察暗访各地污染天气应对及本地污染源削减控制情况,通过发现问题、现场指出、交办清单、跟踪整改督导闭环机制,提高各地污染天气应对能力。11月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片督导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来梧召开督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座谈会,建议我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各部门在2022年年底前奋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确保全市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考核指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全面巩固“十四五”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我市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尽全力打好今年最后50天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协调,确保完成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任务。
二、编制依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分片包干下沉督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22〕47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2〕16号)《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2020〕-49)为主要依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工作要求,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
三、攻坚目标
深入推进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确保全市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4%以上,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9.8微克/立方米以下。
四、主要内容解读
《攻坚方案》明确了我市2022年年底前最后50天,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及职责,以促进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包括有7大方面共16项任务。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扬尘治理:开展重点道路、建筑工地、码头堆场、开发区的扬尘治理,加强物料密闭化运输源头监管和加强“三车”管控。
二是狠抓秸秆禁烧管控:严禁秸秆禁烧区一切露天焚烧行为,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依法从严、从快处罚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建立秸秆存量台账,动员群众集中整理在田边地头,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在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停止炼山审批。
三是严控餐饮油烟污染:严查夜间露天烧烤行为,严控餐饮油烟,督促餐饮企业安装通过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设施并做好登记,确保正常运行,未达到要求的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
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排放管控:抓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 (NOx)等污染物排放的管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严控加油站油气挥发:研究制定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错峰优惠加油试点方案,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或油气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依法予以查处;强化运输车辆油品监管,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
六是推进移动源排放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监督抽测专项行动,加强引导过往柴油货车绕行,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违规进入中心城区等行为;加强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控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依法对超标排放行为予以处罚;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油品抽测,追查不合格油品的来源。
七是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颗粒物、臭氧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加密辖区范围内的洒水清扫保洁频次,引导钢铁、工业涂装、林产化工、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和木材加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进行错峰生产;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或随机抽查方式实地查验,对责任部门存在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方案的工作要求
《攻坚方案》强调了4项工作要求,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奠定扎实基础,以实现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任务。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调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成立专项工作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围绕问题,全面整改。强调各责任部门要找准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量化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工作时间时点。同时,加强协调配合,精准发力,狠抓落实。
三是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强调各责任部门要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采取超常措施,克难攻坚,定期报送攻坚行动情况(周调度)。
四是加大投入,确保成效。各城区要做好道路清扫、冲洗相关经费预算,城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做好重点管控区域内道路破损路面维修、裸露地面硬化及道路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梧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梧州市奋战50天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人:黄亮,电话:381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