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潜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方案》、《潜山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和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按照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区渣土运输、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整治,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努力构建污染防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1.治理对象
城区内所有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和露天烧烤摊点。
2.治理措施
一是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
二是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使用。
三是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装置。餐饮业主应当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原则上清理间隔不超过1个月,特殊设备从其清洗规定。清理维护台账应及时更新,并注明清洗维护时间、清洗维护责任人、监督人等信息。
四是取缔露天烧烤。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推广无碳烧烤。依法整治餐饮业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提档升级团结路排档区经营管理标准,统一规范棚子颜色、桌椅,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取消南岳路华联前夜市餐饮占道经营行为,确保餐饮油烟污染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人:方立强
(二)城区渣土运输治理
1.治理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各建筑工业企业。
2.治理措施
一是建筑工地渣土扬尘整治。通过加强巡查管理,确保所有建筑工地裸露土方和物料全覆盖、出口路面硬化、驶出车辆冲洗到位。
二是渣土清运扬尘整治。按照规定的条件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严格执行许可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
三是落实“四不出场”管理标准:未落实保洁措施的车辆不出场;装载未封闭的运输车辆不出场;车体、车轮不整洁带泥的车辆不出场;未取得渣土准运手续的车辆不出场。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人:方立强
(三)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
1.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保洁区域。
2.治理措施
一是加大城乡垃圾日常收集清运力度。以城乡一体化为契机,着眼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目标,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运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协助满国康洁公司科学制定垃圾清运车作业路线,确保垃圾清运高效运行;加强对垃圾清运车日常作业情况的考核,保障垃圾清运车使用率;积极协调外地垃圾焚烧厂,积极做好垃圾外运规范化处理。
二是加强督查力度。环卫局督查股全员上路督查,确保环卫公司全面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同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收集照片,做好存档。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
三是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尽快完成天柱山、源潭、黄铺三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任务;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反弹,坚决杜绝恶性环保事件。
四是加大建筑垃圾清理力度。及时对主城区、开发区装潢装修垃圾进行收集,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对破旧沙发,木制家具进行分类收集并运送至白水平台进行破拆处理。
五是协调推动源潭垃圾填埋场启用。源潭垃圾填埋场工程的推进将打通我市城乡规范化处置的最后一公里,妥善解决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对我市改善我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卫局
责任人:聂平林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2019年3月底前)
成立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局领导任专班班长,分管领导为副班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专班成员,细化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利用网络、宣传单、公告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治理要求,各责任单位组织深入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重点清单,梳理有关问题,为行动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4月-6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整治计划、职责分工、推进措施等,严格城区渣土运输、餐饮油烟整治标准化管理,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讲求实效,坚持边整改边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按标准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整改不积极的治理对象,一律下达停业整改告知书,先停业后整改,整改验收合格方可营业;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7月起)
对集中治理阶段的重点对象开展“回头看”,同时将城区渣土运输、餐饮油烟污染和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不断强化巡查、执法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开展餐饮油烟、建筑垃圾污染及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我市污染防治攻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职责,周密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量大、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狠抓工作落实,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针对城区渣土运输、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从严查处,情节恶劣公开曝光,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四)规范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实行日报制度,及时推送专项治理方面的工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台账登记,把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常态性个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