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我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促进镇村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推动全域清洁化,白涧镇党委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镇目标。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市爱卫办关于新周期国家卫生区镇和市级卫生村复审及创建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22〕3号)《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镇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管理、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爱卫工作方针,根据“重大项目突破年”和“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突破年”总要求,动员全镇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全民卫生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增强群众卫生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整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化爱卫工作成果,努力创建国家卫生镇、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钱立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夏明川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机关各办、中心、队和市场监管所、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镇创卫工作办公室(简称镇创卫办),主任由霍建东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淑云同志担任。创卫办设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创卫工作组织推动、协调沟通、信息汇总、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创卫办联系协调各专业工作组,各专业组副组长作为创卫办成员,经常开展联系对接。各专业组在领导小组领导、创卫办协调下开展各自行业领域工作,指导各村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收集归档材料,定期向创卫办报送工作情况和有关材料。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有承担爱卫会工作的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卫生村、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4.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地方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
牵头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辖区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资源库、相关媒体和乡镇卫生院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科普专业资源,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乡镇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2.社区、村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3.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牵头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网信办、党群服务中心、教委、卫生院、各行政村
(三)市容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3.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4.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
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6.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7.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 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 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8.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9.社区、村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0.镇辖村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1.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牵头部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四)生态环境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无烟囱排黑烟、乱排污水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场,无黑臭水体。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
2.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4.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牵头部门:镇公共安全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五)重点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3.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
4.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 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5.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6.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牵头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大队、教委、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2.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3.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4.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5.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等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与当地县城接近或基本相当。
牵头部门:镇公共安全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1.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
2.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3.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加强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5.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牵头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行政村
(八)病媒生物防制
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牵头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四、数据评价指标
1.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
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
4.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5.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
6.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
7.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70%
8.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或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11.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
12.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
13.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
14.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
15.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下降
16.中小学生肥胖率逐年下降
17.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
18.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19.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
20.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2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
2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
23.建成区鼠、蚊、蝇、嶂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24.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五、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0月底前)
镇政府制定本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实施规划,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发动。在镇域范围内,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查找不足,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并整理完善专业资料,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二)区级申报审核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4月底前)
镇政府向区创卫办递交创建国家卫生镇请示,区创卫办验收合格后,于2023年4月底前向市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三)市级评估阶段(2023年4月-2024年3月底前)
1.专业评估阶段(2023年4月-8月底前)
市爱卫办接到区创卫办申请,组织专家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各专业现场和资料评估。通过各专业评估后,进入综合验收阶段。
2.综合验收阶段(2023年9月份-2024年3月底前)
专业评估通过后,市爱卫办将采取暗访和明查评估的方式进行综合验收,重点核查申报乡镇重点部位的日常卫生管理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暗访评估比例为100%,暗访评估一次未通过的给予1个月整改期,再次未通过的转入下一周期申报。明查评估抽查比例不低于暗访评估达标总数的50%,如抽查评估的乡镇均通过,其所在区其他通过暗访评估的申报乡镇均视为通过;如抽查评估的乡镇1/3以上不通过,其所在区其他通过暗访评估的申报乡镇均视为不通过;如抽查评估的乡镇1/3以下(含)不通过,未达标乡镇不通过,其所在区其他通过暗访评估的申报乡镇视为通过。
(四)上报评审阶段(2024年4月)
新申报创建乡镇,市爱卫办将公示通过的乡镇名单上报市爱卫会同意后于2024年4月底前上报全国爱卫办。自5月份开始,全国爱卫办择期对拟命名的国家卫生乡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达标的于2024年予以命名,不达标的不予命名。
六、工作制度
为统筹全镇各方面力量,全力保障创建国家卫生镇,制定五项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研判形势任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决定重要举措;听取创卫办、各专业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要事项。
(二)沟通协调制度。镇创卫办牵头实施,开展上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联络,对创卫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和任务进行沟通对接,各专业工作组、各村将需要协调的事项及时向创卫办提出,共同参加协调会商。
(三)检查指导制度。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对各专业工作组、各村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镇创卫办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工作指导,各专业组对机关各部门、各村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各专业领域工作和材料归档等任务。
(四)材料报送制度。各专业工作组、各村明确一名干部作为本组、村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归档整理创卫工作材料,按照镇创卫办要求进行报送,协助做好整理、迎检等有关工作。
(五)督查通报制度。督查推动组对创卫工作中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导检查,编写创卫督查专报,按照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求进行通报,对落实创卫工作不用心不用力、工作进展缓慢,负面影响严重的,及时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创卫工作重要意义。镇机关各部门、各村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创建国家卫生镇是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是持续夯实白涧绿色发展基础、涵养绿色发展底蕴的一件要事,是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打造和谐宜居白涧的一件急事,必须增强毫不懈怠、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争到这块响亮的“金招牌”。
(二)扛起责任,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镇机关各部门、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正确认识到创建国家卫生镇既是一项“一把手”工程,更是一项“良心”工程,要切实扛起主要责任、抓好主要工作、完成主要任务,真正把创卫工作作为全镇和本部门、本村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作为自己的“分内事”和群众期盼的“家务事”,一点一滴抓好贯彻落实;要不断树牢“事功”导向,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干出成绩、干出实效。
(三)深入宣传,不断培育全民争创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镇人民群众认识到卫生村镇人人共建、人人共享、人人有责,人民群众是创建国家卫生镇的主体,从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要广泛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标语、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全时空、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格局。要抓好先进典型挖掘培养工作,深入培育宣传创卫工作先进事迹,形成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强协调,切实形成全镇共建的强大合力。镇创建办充分发挥协调、组织、推动等作用,抓好工作分工、指标分解、督促推进等工作;要根据区创卫办工作安排和镇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开展自查、互查、领导小组检查等工作,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创卫工作水平。各专业工作组、镇机关各部门、各村要认真掌握各自工作职责,按照明确的时间、任务和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