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围绕实施“控煤、挫气、控车、控尘、控烧”等措施,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实现辖区内细颗粒物(PM4.3)平均浓度达到区里目标一下(5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浓度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3%、11%主要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7]807号),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加强劣质煤、散煤管控。加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督,依法查处散煤销售网点。
2.强化施工扬尘整治。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
3.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不符合产业布局或未进驻工业园区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搬迁;基本消除“散乱污”现象。
4.做好秸秆、垃圾等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建立秸秆、垃圾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
5.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在完成整治、完善相关证照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依法关闭规范摊群点以外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
6.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依据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处罚力度。
三、保障措施
街道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防治工作,细化方案,监督措施落实;加大投入,保障各项措施的经费需求;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奖惩措施,有效推动工作。
埇桥区沱河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