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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离镇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行动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4-14 来源:未知
摘要: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全市环保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及区关于环境整治相关会议精神,有效深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

  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全市环保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及区关于环境整治相关会议精神,有效深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针对我镇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突击月专项综合治理。
 
  非煤矿山、物料堆场、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整治;镇区油烟、工业污染得到高效处理;无合法手续的非煤矿山开采、石料加工、石灰窑、加油站点、搅拌站以及燃煤小锅炉全部取缔;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规范;镇区街道、河岸、河道干净整洁。
 
  二、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包保监督。依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建立以镇班子成员及镇直有关部门共同包保、齐抓共管的环境整治、监管格局,明确监管职责和包保责任,并且做到时间、人员、措施、责任四到位。
 
  2.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关停、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整治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
 
  四、任务和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改调度会议精神及区关于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提升我镇环境质量。
 
  1.非煤矿山综合治理。辖区无非法开采加工石料企业;严厉打击一切非法盗采石料行为,取缔非法盗采点、小石灰窑、石料加工点;拆除石料生产加工设备,停止生产用电,实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包保领导:张振;牵头单位:土矿所)
 
  2.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有证混凝土搅拌站提标改造,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库房,封闭传送带,安装负压式除尘器,并通过市级验收发证;依法取缔非法混凝土搅拌站。
 
  (包保领导:曾攀;牵头单位:城建分局)
 
  3.镇区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全面取缔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
 
  (包保领导:高龙学;牵头单位:城建分局)
 
  4.镇区餐饮油烟治理。镇相关单位加大推广我镇餐饮行业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未落实油烟防治措施和不符合能源使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停业整顿;强化镇区烧烤摊点监管,推广无烟烧烤,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烧烤摊点一律取缔。
 
  (包保领导;高龙学;牵头单位:城建分局)
 
  5.加油站点综合治理。合法加油站点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非法加油站点依法取缔。
 
  (包保领导:赵先贵;牵头单位:安全办)
 
  6.物料堆场综合治理。建设围挡,安装喷淋设施等,堆场实行覆盖;砖瓦窑厂的堆场和粉碎矸石设备,应在封闭式的车间内运行。
 
  (包保领导:付帅;牵头单位:城建分局)
 
  7.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建设高标准的污染治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解决流域内部分企业摘牌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包保领导:曾攀、张莉莉;牵头单位:水利站)
 
  8.河流综合治理。镇全面清理辖区河道内的漂浮物和周边垃圾,设置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标牌;落实《埇桥区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埇政办〔2016〕15号),规范治理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实行雨污分流,干清粪,建设规范化储粪场和三级沉淀池(防雨防渗防溢流),推广“畜、沼、粮(田)”生态科学养殖,养殖粪物经处理后全部资源化利用,严禁排入沟塘河道;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在未取缔前,必须进行规范化环境整治,未达到环保整治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包保领导:张莉莉;牵头单位:水利站、畜牧站)
 
  9.道路运输扬尘综合治理。落实货物运输装载单制度,对运输煤炭、沙石的车辆进行覆盖和洒水,严惩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做好镇区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的防尘抑尘工作,增加负压湿法清扫机械,提高洒水降尘频率,加强路政管理。
 
  (包保领导:曾攀、付帅;牵头单位:交管站)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8月23日—8月31日)
 
  符离镇及时建立组织领导,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治理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行动。
 
  2.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及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组织开展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镇委镇政府组织执法工作组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3.考核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23日)
 
  镇委镇政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精神和《埇桥区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埇政办秘〔2015〕94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符离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排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直接责任人。
 
  (二)以块为主,协作联动。镇包保领导及牵头单位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注重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发动,引导公众参与,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三单”制度,强化整改落实。符离镇严格按照治理任务相关要求,提高认识,厘清责任,认真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即“三单”),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号制度,确保整治任务逐一落实到位。于每周三、周五上午11时报送工作进度,在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环保委员会办公室。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镇委镇政府要按照严控、严管、严查、严罚的要求,采取限制生产、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手段,查处我镇污染突出的违法企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淘汰一批、关闭一批、规范一批,努力提高我镇的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五)深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参与。以镇广播电视、网站等为载体,运用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行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全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在镇人流量较大的街道设立宣传点,通过宣传及曝光各类环境违法案件,营造人人皆知、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全面提升文明素养。
 
  (六)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镇委镇政府具体负责本次符离镇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行动的协调工作,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组织综合督查,并将查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符离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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