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影响三八街道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精神,努力改善水、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三八街道实际,制定三八街道环保大干30天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针对我辖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综合治理。
物料堆场、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整治;城区油烟、工业污染得到高效处理;无合法手续的、石料加工、加油站点、搅拌站无环评手续的散、乱、污企业、影响环境的小作坊、小食品加工点以及城区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取缔;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规范,运行正常;水源井周围环境及河岸、河道干净整洁。
二、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包保监督。依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建立以街道监督、有关部门包保,村、居整治为主,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格局,明确监管职责和包保责任,包保村、居班子成员必须到包保村、居指导检查落实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突击行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时间、人员、措施三到位。
2.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整治时间
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
四、任务和要求
1.混凝土搅拌站依法取缔。
(包保领导:孟爱学;落实单位:村、居)
2.全面取缔燃煤锅炉,改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
(包保领导:孟爱学;落实单位:村、居)
3.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未落实油烟防治措施和不符合能源使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停业整顿。露天烧烤摊点一律取缔。杜绝燃煤现象,取缔一切煤球加工点及经营点。
(包保领导:吕明山落实单位:各村、居)
4.加油站点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坚决防止已取缔的非法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包保领导:吕明山;落实单位:各村、居)
5.物料堆场建设并修复破损围挡,安装喷淋设施等,堆场实行覆盖。
(包保领导:孟爱学;落实单位:各村、居)
6.工业企业建设高标准的污染治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包保领导:吕明山;落实单位:各村、居)
7.河流沟、塘全面清理漂浮物和周边垃圾,水源井周围无污染现象,取缔辖区内一切养殖业。
(包保领导:李成龙;落实单位:各村、居)
8.道路落实货物运输装载单制度,对运输煤炭、沙石的车辆进行覆盖和洒水,严惩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做好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的防尘抑尘工作,增加负压湿法清扫机械,提高洒水降尘频率,加强路政管理。
(包保领导:李成龙;落实单位:各村、居)
9.拆迁工地制定严密的扬尘防控方案,严格按环保要求,做到围挡、喷淋湿水作业。配备洒水车、高压水枪、雾炮车等降尘、除尘设备。
(包保领导:赵勇;落实单位:各村、居)
10.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生产、生活垃圾一律清理,杜绝垃圾焚烧现象。
(包保领导:赵勇;落实单位:各村、居)
11.废品回收全部取缔。
(包保领导:孟爱学;落实单位:各村居)
12.取缔一切散乱污企业。
(包保领导:孟爱学;落实单位:各村、居)
13.取缔一切无环保手续的食品加工点等“五小企业”。
(包保领导:吕明山;落实单位:各村、居)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8年9月19日前)
各村、居以及有关部门建立组织领导,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治理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环保大于30天工作。
2.建立网络,全面摸排(2018年9月20日前)
各村居要将原划定环保网格化重新划定,充实网格员,全面摸排一切污染源,并建立台账,制定作战图。
3.全面整改(2018年10月18日前)
各村居将摸排的污染源全部整改。
六、工作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严控、严管、严查、严罚的要求,采取限制生产、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手段,违法单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参与。大力宣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突击行动的重大意义,上门发放宣传单,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全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街道纪工委具体负责本次环境保大干30天的督查工作,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组织综合督查组对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街道纪工委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根据问题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对同一问题经二次督办,逾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清理后又出现反复的,从严从重处理网格包保人员。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细化措施,对辖区内的各项治理任务组织实施,村、居书记、主任是本次大干30天的第一责任人,两委成员在相应的网格内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