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大气办〔2018〕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的获得感需要,切实推进园区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园区细颗粒物(PM2.54)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PM10)浓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2015年削减7.2%、5.5%,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2%。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1、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实现园区入驻项目全覆盖。
2、逐步推行集中供热,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集中供热。
3、严把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布局和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得入驻。
(二)加强扬尘污染整治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开展建设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已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规划分局、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主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
2、加强混凝土(沥青)搅拌站扬尘整治。各类混凝土(沥青)搅拌站、水稳拌和站,要做好场土和道路石化、保洁,骨料仓、配料仓、传送带实行全封闭;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加装强制集尘设施收尘,粉料筒仓吹灰管采用硬式密闭接口防止进料泄露;建污水沉淀池回收利用生产污水,鼓励上砂石分离机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鼓励生产企业采用污水、废渣零排放措施;安装混凝土罐车出场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全部冲洗;限制超量运载混凝土,加装防滴漏装置。
3、强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度、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水泥、石灰、废渣等易产业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完成生产工艺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中“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
4、加强道路扬尘整治。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渣土车辆出场前进行冲洗保洁,需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确保清扫率达到100%。
(三)加强其他污染防治
1、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所有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在完成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严禁园区范围内河滩烧烤等。
2、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根据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监管工作。以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为重点监管时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把监管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以及网格长、网格员身上,严防死守园区及周边裸露土地覆盖、露天烧烤摊点、垃圾秸秆焚烧等生活面源污染,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厘清工作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大气污染各项重点工作,做到工作计划早制定、重点项目早谋划,目标任务早下达。
(二)加大督查检查。各部门要按照方案总体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空气质量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早见成效。
(三)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倡导民众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