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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餐饮油烟治理温馨提示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3-11 来源:未知
摘要:广大市民、餐饮业服务业朋友们: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餐饮服务业迎来了蓬勃的发展机遇,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油烟却是PM2.5的直接排放源之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老大难问题,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老百姓的身心健康,为有效治理餐饮废气导致的大气污染,减少市民投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餐饮服务行业投资风险,现向广大市民、餐饮服务业朋友们温馨提示如下: 一.选择合法经营场所 餐饮经营者选择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禁止性规定。经营场所应当避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

广大市民、餐饮业服务业朋友们: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餐饮服务业迎来了蓬勃的发展机遇,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油烟却是PM2.5的直接排放源之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老大难”问题,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老百姓的身心健康,为有效治理餐饮废气导致的大气污染,减少市民投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餐饮服务行业投资风险,现向广大市民、餐饮服务业朋友们温馨提示如下:
 
  一.选择合法经营场所
 
  餐饮经营者选择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禁止性规定。经营场所应当避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从而减轻油烟及设施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选择高效净化设施
 
  1.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饪工艺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排放达标。为了更好地利用空间便于操作及日常维护,建议采取室内安装或者选择烟罩一体机。
 
  2.烧烤、川菜、湘菜等产生重油烟的行业,建议加大油烟净化设施的功率并加装同等功率的光波分解异味祛除设备。
 
  3.火锅、烤肉等存在现场制作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当在排风系统排放口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加装大功率光波分解异味祛除设备。
 
  三.规范安装净化设施
 
  1.厨房的灶头、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
 
  2.放置油烟净化设备的专用空间净高不宜低于1.5米,设备需要维护的一侧,与障碍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3.净化设施安装位置应当远离周边居民住宅楼,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
 
  四.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原则上每月至少对净化设施清洗维护一次,具体情况可根据净化设施使用指示灯进行清洗。清洗后净化设施箱内应当保持清洁,无块状油污;净化器滤芯及过滤网无油污基本见材料本色。
 
  五.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1)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六.《山东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排气筒出口及周边无明显油污。原则上,净化设施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1次,净化设施使用说明另有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餐饮服务单位应记录日常运行、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等情况,记录簿应至少保留一年备查。
 
  平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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