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1+14’工作方案》及《泾阳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经全县治污降霾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确定由我局牵头对全县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4月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5月底前,全县企业厂矿、学校食堂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6月底前,全县所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清洁能源;全县营业面积在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的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县城管局。
办公室主任:贾宏斌
副主任:冯宝军
成员单位: 各乡镇 城管局 市场监管局
教育局 住建局 工业发展局
三、职责分工
餐饮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由城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业发展局、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如下:
(一) 各乡镇:负责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辖区的餐饮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6月1日前,对室外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配套油烟净化设备。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同时,依法取缔管辖内占道露天烧烤、煎、炸等各类经营摊点,防止因占道经营产生的油烟污染等问题。
(二)县城管局:负责落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0㎡以下(不含100㎡)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5月底前,对城区室外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摊群点一律予以取缔。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城区100㎡以上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城区100㎡以上餐饮单位(经营户)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油烟净化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
(四)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建立台账,加强治理工业企业餐饮造成的污染、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五)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县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全县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建立台账。
(六) 县住建局:加强新建餐饮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四、整治标准
1、所有餐饮业单位(经营户)必须安装与本单位(经营户)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检测认可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且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2、在餐饮单位(经营户)建筑物内预设有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3、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理维护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3月1日至4月底)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按照职能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厂矿、和餐饮经营服务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制定相应整治措施。4月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
(二)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底)
此阶段为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前,取缔户外占道经营的各类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摊点。6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单位(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查封或强制拆除,没收其高污染燃料设施。
(三)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底)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对辖区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县城管局将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城区开展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及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
2、建章立制,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执法各个环节制定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程序。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安排财政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照违法餐饮单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查封、改变经营范围或限期搬迁,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多方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大气污染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市民注重健康、保护环境,督导所有餐饮经营场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调动公众广泛参与,营造全县人人皆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4、加强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每周三下午16:00前报送工作进度,由城管局将汇总情况统一报送县治霾办。城管局电话:38958350、QQ:379074607。按照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管理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