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州污防攻坚办《关于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的通知》(阿州污防攻坚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
二、大气污染特征
近三年来,九寨沟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稳定,SO2浓度呈增长趋势,NO2浓度较2020年略微升高,CO浓度稳中有降,PM2.5浓度逐年升高,PM10浓度有所改善。对九寨沟县全省排名影响较重的污染物为NO2、PM2.5和PM10浓度,2021年颗粒物浓度相差尤为明显。影响因素包含:道路施工扬尘、自动监测站选址和仪器老化、冬季城区燃煤和燃柴量增加等。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三线一单”约束
严控项目环评审批,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纵深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高水平落实生态保护。
牵头单位: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扬尘管控
1.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整治管理制度,提高绿色施工水平。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必须”,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制度。重点对县城区域建设工地(九寨沟假日阳光小区、九寨智慧花园小区、双九路2—2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九寨沟生态环境局、新九寨国投集团
2.强化道路运输管控。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要求在建工程认真整治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强力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检查,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南坪镇
3.加强城市道路清扫。强化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降尘。用足用好洒水车,对城市道路进行降尘作业,优化洒水作业区域路线,重点区域应全面清扫、降尘。做到随产随清,降尘日作业不少于6次加强环卫作业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县市政中心
配合单位:南坪镇
(三)加强垃圾焚烧厂环境管理
强化对垃圾焚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运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快烟气在线监测联网问题整改,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二次污染,保障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九寨沟生态环境局、新九寨国投集团
(四)强化汽车修理行业整治
全面督导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落实汽修厂喷漆有机废气处置,推进废气净化装置常态化运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禁止露天式喷漆作业。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五)节假日期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持续加大主城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南坪镇社区、空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南坪镇
(六)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
开展餐饮企业、集体食堂、露天烧烤等专项整治,推广普及油烟净化装置。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县公务服务中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积极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柴”工作
严控大气面源污染,积极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柴”,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要求。完成县城及城乡结合部以电代煤、以电代柴工作。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局、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南坪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职尽责。各部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牵头抓好本领域、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推进执法监管。不断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考核督导。对各乡镇、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生态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信息公开。九寨沟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发布模式,融合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权威性。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五)加强工作调度。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即刻落实,突出重点精准整治,确保各项管控落地落实,坚决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控制到点到位。为加强工作调度,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将在重点时段适时组织联席会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照片等佐证材料报生态环境局污控股,联系人:卢李桃 772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