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整治标准
1.城市建成区所有餐饮业及其它环境敏感区范围内的经营性餐饮企业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
2.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
3.餐饮企业要定期或委托第三方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和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
4.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
5.餐饮企业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二、城区露天烧烤和夜市餐饮整治标准
1. 全市城区无露天烧烤现象。
2. 夜市规范点范围内从事餐饮经营(含露天烧烤)引导入店加工作业,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验收标准规定执行,符合环保油烟排放标准。
3. 无条件入店经营的,有环保油烟净化器具更换计划,使用新型环保装置,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三、城区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整治标准
1. 2018年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2.道路清扫、保洁应使路面基本见本色,做到“六净六不”。即六净:路面净,路牙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六不: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井、明沟、绿化带、花坛扫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废纸和其他废弃物。
3. 收集作业(含桶车对接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做到车走地净,无遗留垃圾。
4. 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过程中严禁落地倒运垃圾,严禁焚烧垃圾。
5.垃圾收运各类车辆车身整洁干净,全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现象。
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7. 行业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达标。
四、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物料运输车管理工作整治标准
1.全市建筑工地及周边围挡完好、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无扬尘污染。
2.建设渣土车营运监管平台,并在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探头二十四小时监控车辆出入冲洗情况。
3.渣土车运输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运输。
4.做好渣土车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台账,有记录。
5.渣土车辆必须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和轮胎带泥现象。
6.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无抛洒滴漏现象。
五、建成区散煤劣质煤管理整治标准
1.建成区内各类餐饮企业和小微餐饮无使用燃煤经营现象。
2.建成区内无使用燃煤经营的流动摊点。
3.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无散煤销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