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魅力鹰潭·幸福家园”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着力改善城区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在街道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为目标,严格厘清部门和属地管理范围和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源头管控;突出以人为本,强化宣传引导,依法集中治理;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机制不顺、管理不严等问题,合力扭转城区环境整治不彻底的局面,为助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18年6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坚持问题导向,在街道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三大战役、23个专项行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实行城市双修,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做到“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推动城市环境更加优美、功能更加完善、治理更加有序、特色更加彰显,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加持续,将交通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街道。
二、重点内容
按照全面推开、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通过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实施三大战役,切实改善城区环境。
(一) 认真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综合改革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力军、主战场、主阵地作用。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各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挂点帮扶单位等组成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办事处主任具体负责,一名街道科级干部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内环卫作业、市容市貌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和载体作用。强化社区自主管理能力,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引导教育居民“门前三包”,负责违法建设和市政园林的巡查、发现、报告工作,做好辖区内环卫和市容监管工作,组织引导居民自治,成立无物业封闭式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挂点帮扶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按照《月湖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意见》有关要求,挂点帮扶单位督促挂点干部进网格、包路段,做好挂点社区的协调服务和联络等工作,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每名挂点干部身上。
(二)打好城市管理三大战役
1. 城市治理攻坚战
(1)拆违拆临专项行动。一是认真调查摸底。以压占五线(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为重点,各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将乱搭乱建、超期临建、改变规划用途、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样等违法违规建筑调查摸底表上报街道执法中队。二是严格控制增量。在确保零增长的同时,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加强巡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绝不手软。三是逐步消化存量。每个社区对违法建设的整治要科学安排计划,7月份每个社区要选准一个试点街巷报街道城管中队进行集中整治,全力以赴打好集中攻坚歼灭战。2018年重点整治城市出入口、老城区等地段,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70%。2019年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地段,并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消除存量违法建设。(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2)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一是严格落实网格责任。2018年开展街道卫生大扫除,严格落实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责任;二是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统筹协调解决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帮扶单位挂点干部包路段、进网格与社区一道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卫生死角等环境整治工作;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9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试点,2020年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3)道路建设提升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区打通鹰西南北通道,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南北向交通压力,形成“四纵四横”的主干路网格局;积极配合完成鹰潭大桥建设,连接老城区与信江新区的中心商业区,形成一江两岸新商圈;打造精品绿道线路、改造城区道路、打造精品景观路、整治精品商业街等工作。(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4)街面美化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区街面美化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保障路面平整无积水、人行道道板平整牢固、盲道铺筑到位、路沿石齐整完好;负责对辖区内已建成道路但未实施人行道建设的路段,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海绵城市有关要求铺设人行道板。(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5)城市部件提升专项行动。用好城维改造资金,对老城区行车道12米以下道路和小区路灯、亮化设施、树池、路沿石、窨井盖、交换箱、果壳筒(箱)、垃圾窖、道路标识标线等城市部件、城市家具全面修复。一是全面摸排市政问题。各社区居委会在6月中旬将辖区范围内需修复的市政设施上报区城管局。二是逐步安排修复计划。街道执法中队根据轻重缓急制定计划,逐步完成老城区的市政设施的修复。三是认真开展提升行动。路灯的维护和化粪池、下水道的清掏以及园林绿化的管养等工作。(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6)绿化提升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区里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力度,拓展绿色空间,依托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立面、屋顶、公交站点、停车场等构(建)筑物,推行立体绿化。街道力争2018年完成辖区内闲置地、侵占绿地的菜地、裸露地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7)市容清理专项行动。继续配合市、区推进背街小巷综合改造工作,做好背街小巷的路面硬化、沥青摊铺等基础设施优化,下水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的修缮管理等工作。2018年7月前完成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作,切实解决背街小巷路不平、灯不亮、水不通、盖不稳、墙不净等问题。利用两年时间逐步提升市容市貌:一是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电源线、电话线、电视信号线、网线等各类架空线缆,按照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集中敷设。二是完善城区背街小巷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规范店招设置,从严把握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条件,依法拆除不符合规划审批条件、影响市容观瞻、超出审批期限的各类户外广告。三是整治老城区小街小巷、小区和楼栋内“牛皮癣”等乱张贴行为,清理广告条幅。四是整治占道经营,合理设置临时摊点“便民疏导点”,加大商业街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垃圾乱扔乱倒、车窗乱抛、无序遛狗劝导力度。(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8)公厕革命专项行动。完成辖区内公厕现状调查,配合市、区城管局完成城区公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拆除临时简易厕所,鼓励条件成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向公众开放自有厕所。强化公厕日常监管,实施24小时公厕开放。(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9)智慧监管提升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区里结合智慧新城建设,对照“03”专项成果转化有关要求,建立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环境保护监测体系、水利资源信息体系,加强智能化城市部件管理、自动化城市问题事件管理、网格化采集平台等智慧城管新模式。配合市、区城管局完成智慧城管系统建设与智慧市政监管测试及推广工作;按照全域一体部署完成本辖区智慧照明项目。(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0)城市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非机动车停放专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参与,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2020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所有道路的非机动车停放泊位设置工作。积极发挥各类基层组织作用,宣传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秩序,做到走路不乱穿马路、骑车不乱停乱放、开车严守交通规则。(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1)农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区里加强农贸市场内部管理,整治农贸市场无序摆卖、市场外溢、环境脏乱等现象,实现场内设施完善,排水通畅、摊位设置合理、经营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城区马路市场的整治力度。(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2)小区整治专项行动。一是继续开展“美丽家园”建设,2018年重点对城区未进行环境整治的小区,对封闭式小区(包括单位楼院)、开放式小区(含单位宿舍楼)、城中村及市民私人楼院进行刷新;二是对中心城区暂时没有启动施工项目用地、临街未拆除的村庄设置文化墙进行隔挡。三是开展无物业封闭式小区专项整治行动。利用三年时间重点改革完善街道监管与社区自治的管理体系,按照“路平、灯亮、水通、盖稳、墙净、线齐”的要求,完善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对无法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引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7月底全面完成封闭式小区引入物业企业专业化管理或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3)旧城、城中村改造专项行动。按照上级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开展旧城、改造专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计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的房屋摸底调查等征收前期工作,按市、区相关部门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逐步推进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计划内的旧城改造的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2. 蓝天行动保卫战(3项任务)。
(14)城区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推广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推动小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规范烧烤管理。严格控制在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野外烤火整治工作,每个社区在7月5号之前上报一条无餐饮油烟示范创建街巷进行重点整治;对无整改条件的餐饮业予以关闭或督促其转行,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5)洗城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展开“洗城行动”,每月洗城2次以上,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实行门前包干制,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定期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加密城市保洁频次,提高保洁标准,加强辖区道路机扫保洁力度,确保城市清洁高标准全覆盖。(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6)禁烧禁放专项行动。一是全面依法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建筑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2018年底前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二是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违禁燃放惩处力度,让广大市民养成在禁限放区自觉做到禁放、限放的行为习惯。(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3. 水体治理歼灭战(2项任务)。
(17)河湖水域治理专项行动。按照《江西省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江西省2018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进一步加强河湖观察,强化岸线利用保护和监管,有效遏制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丢乱弃等现象发生,保障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促进水生态文明。(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18)劣Ⅴ类水(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完成全国黑臭水体监督平台项目整治任务,采取控源头、疏内网、优生态等整治办法,多措并举,综合整治。二是开展中心城区湖泊水体黑臭及劣Ⅴ类情况摸底排查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水体生态达标,达到三类水质标准。(责任单位:街道执法中队、各社区居委会)
三、实施步骤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分三年、三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可交叉进行,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时间做出具体调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制定三年行动工作总体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根据总体方案制定细化具体行动方案,排出行动的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明确阶段目标、专项任务和实施步骤,并广泛发动新闻媒体持续保持高强度、高密度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民参与。
(二)全面行动阶段(2018年8月-2021年3月)。
各社区居委会、各辖区单位层层明确活动范围、任务、时间和标准,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各种资源、项目、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城区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探索并形成三年行动工作中良好的项目建设机制、城市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典型示范,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和考评奖惩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总负责,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街道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的交通街道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指挥部,各社区居委会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执法中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调度例会制度。指挥部每半月调度一次;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社区居委会要安排专人定期逐级上报整治推进情况;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定《交通街道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结合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检查安排,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三)强化宣传引导。在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作为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整治工作成果,曝光环境突出问题,广泛发动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