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望谟县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成果,助推望谟县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工作的协调发展,持续打造文明、有序、整洁、靓丽的城市。城市管理部门聚焦城市基础设施隐患、市容市貌脏乱差、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等领域难题,在望谟县城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长远规划,以当前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部门联动,强强联合,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服务质量,将“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整治狠抓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更加规范、更加有序,全力打造干净望谟、洁净望谟、有序望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城市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 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
董云贵 县住建局局长
赵良昌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杨 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志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碧亮 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毕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彪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蒙锡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典 县水务局副局长
陶 钧 州生态环境局望谟分局副局长
孙甲志 县消防大队参谋
苏 平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项小国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王 旭 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
杨胜文 县供水公司总经理
蒋 健 县供电局总经理
陈庆荣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杨锡翼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郑 斌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吴贵奇 县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李朝学 王母街道办事处主任
廖基娟 平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昌富 蟠桃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董云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项小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工科局、县消防大队、州生态环境局望谟分局、县城管大队抽调组成,负责统筹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整治工作。
三、实施步骤
从8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从8月1日至8月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后为巩固成果并长期坚持阶段),历时100天,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批推进”的原则,在市场、学校周边、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尤其是散户集中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城中村等区域,重点整治车辆乱停、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垃圾乱丢、垃圾桶乱放和垃圾清运不及时,市政设施破损、枯树死树、杂草、广告牌和市政道路两侧乱搭乱建等现象。
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整治环境卫生。
1.城市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整治。加大清扫保洁收运力度,常态化开展洗城行动,全面清理主次干道堆积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力度,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加大对主次干道商场、市场、个体门店、餐饮摊点乱泼污水、乱倒乱堆垃圾及向下水道倾倒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早点”、“夜市”经营。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工科局
2.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整治街道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和主要河道乱排乱泼污水、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开展卫生大清扫、大清理活动,集中清理单位内外以及周边各类积存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建立社区物业机制,实行社区管理,组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搞好门前、街巷的卫生,清理散存垃圾和房屋周边堆积杂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王母街道办、平洞街道办、蟠桃街道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
(二)强力整治市容秩序。
1.占道经营整治。严格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整治城区主次干道门店、商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和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同时,按照“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加快专业市场建设的同时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坚决做到“还路于民、还路于行”。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违规广告整治。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治和规范,对已建成的户外广告和跨街广告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拆除破损广告牌、无主店牌以及利用墙体或公共设施等设置的户外广告,彻底清除“广告楼”;组织清理、拆除各类违规横幅、条幅、地贴,全面清洗“牛皮癣”;规范门店招牌以及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美观、整齐”的标准,发布“一街一景”广告牌匾规格标准,全面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水平。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监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王母街道办、平洞街道办、蟠桃街道办
3.市政设施整治。对道路路面坑槽、沉陷及时进行维修,对道路严重裂缝及时进行灌缝处置,对损坏的水泥砼路面及时进行修复;完善照明设施,整理乱拉乱接的各类管线,加强城区道路、广场、绿地、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刷新。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供水公司
4.沿街立面环境整治。规范沿街建筑材料堆放和建筑垃圾清理行为,确保材料规范堆放、垃圾日产日清。全方位整治城区弱电线路乱拉乱挂、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管线私接私拉以及空调外机乱放、市政道路两侧乱搭乱建等现象。全面消除管线铺设杂乱无序和清理移动灯箱广告,依法拆除立面违规设置的招牌广告及道路沿线两侧乱搭乱建违法构筑物。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县自然资源局、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三)交通秩序专项治理。
1.交通拥堵整治。加强对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以及公园、游园等城区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车辆停放管理,从严查处车辆乱停乱靠、违规占道、占用消防通道、逆向停车和城市绿地停车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及机关、学校等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的维护,全面规范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大队、县消防大队
2.车辆乱停整治。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加大对小轿车、货车、工程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乱停放整治力度,违章车辆一律抄牌、严重阻塞交通的一律拖走、涉及单位公务车的一律在电视台曝光通报。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3.道路标识线整治。继续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等城市交通设施;进一步增加停车泊位规划,开放机关单位停车场,扩容停车容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县交警大队
(四)环境污染专项治理
1.油烟污染整治。强化油烟污染治理,防止油烟直排,
坚决取缔室外烧烤,推进城区餐饮经营场所逐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且室内烧烤必须使用无烟烧烤设备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夜宵摊点管理,取缔零散夜宵摊点,将夜宵摊点划行规市,完善功能设施,实现集中经营、集中管理。依法查处污染防控措施不力、随意排放油烟及对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等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望谟分局、县市监局
2.扬尘污染整治。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全封闭作业、现场道路硬化、施工车辆进出工地冲洗、裸露工地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料场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等措施,加强城区工地、道路、运输及场地等扬尘污染源头管控,推行渣土车密闭运输,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渣土车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行为。加快建筑渣土弃土场规划建设进度,引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健全建筑垃圾源头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运输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推行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低尘作业,科学实施洒水降尘,抑制道路扬尘,有效遏制扬尘污染,空气质量不断的得到改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县交警大队、州生态环境局望谟分局
(五)绿化专项整治
1.公共绿地整治。加大对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的监管力度,严禁群众随意乱丢垃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公共绿地修建停车位、种植农作物、违法经营、乱堆乱放等各类违法行为:组织清理社区、居民小区、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内的生活垃圾,对已被破坏的绿地植被进行补植和恢复。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王母街道办、平洞街道办、蟠桃街道办
2.城区道路绿化整治。对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带、行道树、绿地进行巡查,全力排查缺失绿化情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合理改造,有针对性地落实修剪、补植措施。对道路两侧被碾压、踩踏的绿地以及长势不好的草坪进行翻建;对死株、断株、断枝进行清理、修剪,对缺株树穴移植新树;对新补植的道路两侧绿地、绿化带加强前期施肥、浇水等日常养护力度,保证成活率。
牵头单位:县城管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中央、省、州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增强部门合力。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执法单位各抽1人(有执法证)着装规范,组成“执法尖刀组”,抽调人员名单于2022年8月6日前报送县城管大队(联系人:肖高原,邮箱:714616987@qq.com),于8月开展为期1月的集中整治。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肃执纪问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及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于2022年11月25日以前将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城管大队(联络员:赵富婷,报送邮箱:1183354966@qq.com,联系电话:18224938856)。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部门未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出现相互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