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2018年底前,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与区环保部门联网。到2020年,全街道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控制。
二、治理目标
(一)严控油烟直排,确保达标排放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所有油烟产生的餐饮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油烟直排;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或使用高效抽油烟净化整体装置,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要求,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二)加强执法巡查,杜绝露天烧烤
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和落实长效化管理,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设施。
(三)加强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
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基础上,必须配备油烟在线监控,与区环保部门联网,确保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洁度、风机的运行状态等信息,提高对油烟排放的监管效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5月)
环境保护科要对辖区内的餐饮集中区、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帐,确定重点整治单位名单,落实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要加强宣传,重视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格整治标准,注重整治效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5月—6月)
重点整治单位对照整治要求,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进行整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2月)
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确定时限,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餐饮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对整治进度缓慢,不按期完成限期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治无望的依法关闭。
(四)长效治理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环境保护科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管理台帐,建立餐饮油烟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各单位要加强联动,共享监管信息,利用“双随机”检查模式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抽查,确保治理成效。到2020年,基本做到重点区域餐饮管理全覆盖,全街道油烟得到有效控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检查,严格考核
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油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合理引导,疏堵结合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餐饮油烟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