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椒县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切实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指数,实现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2021年全椒县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椒县城管工作职责,我局拟定初稿,在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修改,最终形成《全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我局职能界定范围内的污染整治,通过综合施策、全力攻坚、严防死守,进一步降低县城大气污染物浓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治理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工程渣土处置等场所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场所落实地面硬化保洁和车辆冲洗设施配备,保持出场车辆干净整洁;确保企业所属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设备,设置车辆标识,做到车容整洁、严格落实车辆覆盖、上路冲洗等措施,无抛撒滴漏现象。建立渣土运输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建立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台账,对多次违法违规的,可取消城市渣土运输许可。
二是开展路面整治。要加大巡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加班加点,采取机动巡查和定点守卡的方式,严防严控抛撒滴漏和擅自倾倒固废垃圾的行为。适时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对抛撒滴漏、乱倒固废垃圾的车辆从源头追查,对承运车主及其所属运输公司、建设项目等责任主体都要一查到底,该停业整改或停产整改的坚决停业停产。
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将城区人行道、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市保洁范围,要实行机械化吸尘清扫,及时清理道路两侧的泥土、泥浆及垃圾;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四季度晴好天气情况下,重点区域路面白天保持微湿,夜间8-12点前洒水1次。
(二)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回头看。在前期已完成121家餐饮单位整改的基础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组织人员重点对儒林路环境监测点周边大、中型餐饮单位26家、小型餐饮单位34家,烧烤店10家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低标准验收、验收后问题反弹、死灰复燃等情况。
二是做好餐饮单位新增、变更登记备案工作。各执法大队在巡查发现餐饮服务业新增、变更店招店牌备案时,要安排专人核实油烟净化设备安装情况,由工作专班予以指导,油烟净化设备和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后,方可予以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各执法大队要及时填写《餐饮经营户基础信息排查表》,建立“一户一档”。
三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制定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县城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县政府片区、政务中心片区周边餐饮油烟展开治理。各执法大队负责督促餐饮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依法全面取缔全椒县城禁止露天烧烤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对已入店经营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责令安装,对已安装的净化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使用过程中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环卫所要严格按照《滁州市重点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要求,负责落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对城市主干道、环境敏感点加密实施路面冲洗、洒水频次,对重点区域使用抑尘车和洒水车进行不间断洒水及雾化防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中对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等违规企业、运输车辆的执法力度。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县环委办的通知要求,切实管控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的监督工作,禁止相关企业的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各执法大队要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和现场管理执法力度,严禁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
五、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渣土运输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无证运输、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输、不按规定地点卸土、车容车貌污损(含车牌)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对多次违法违规的,列入黑名单,取消城市渣土运输许可。
二是餐饮服务企业实行“一户一档”管理。餐饮服务业在新增、变更店招店牌备案时,城管人员安排专人核实油烟净化设备安装情况,油烟净化设备和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后,方可予以登记备案,并及时填写《餐饮经营户基础信息排查表》,形成工作台账,便于统一管理。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局将以净化空气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围绕道路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因时因地施策,严抓严管各类污染问题。在夏季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旺季,全力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和执法检查,督促餐饮经营企业落实油烟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油烟污染。在秋冬季及重污染天气,将加大路面冲洗、洒水频次,做好渣土运输车辆管控,有效提升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