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疫情防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结合综合执法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结合我局职能,扎实做好道路扬尘整治、餐饮油烟等工作,确保我县环境持续改善,助力疫情防治攻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道路扬尘治理
目标任务:建立道路深度保洁体系,确保车行道、人行道路面见底色,无污迹、积尘。
具体措施:推广清扫、冲洗、捡拾“三位一体”的环卫保洁作业模式,提升环卫保洁机械化率和道路冲洗率,逐步提高环卫保洁质量标准。强化恶劣天气和道路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发现道路污染第一时间清理,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城区责任人:文增超、徐鑫
城区责任单位:环卫科、督导中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餐饮油烟排放管控
目标任务:实现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并按规定使用净化设施。
具体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餐饮单位全部停业;加强日常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达标的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排放单位,一律依法停业整顿。
城区区域划分及责任人:
一中队,蒙山路以东、新城路以北交汇区域,吕刚;
二中队,蒙山路以东、新城路以南交汇区域,赵英义;
三中队,蒙山路以西、新城路以南交汇区域,马新利;
四中队,蒙山路以西、新城路以北交汇区域,刘兆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垃圾焚烧整治
目标任务:无垃圾焚烧现象。
具体措施:严禁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焚烧垃圾、落叶等,城区主次干道禁止垃圾焚烧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报警处理,发现环卫工人的焚烧的,直接开除。各乡镇街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禁辖区垃圾焚烧现象。
城区责任人:徐鑫
城区责任单位:督导中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目标任务:建筑工地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
具体措施: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带泥上路问题,一旦发现,对车辆依法扣押并罚款。加大整治宣传力度,督促建筑工地设置施工围挡,建设冲洗设备。采取固定设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延时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落实停工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管重罚、绝不姑息。
城区责任人:谢福伟
城区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疫情防控方面
对城区沿街公厕及破产企业家属院公厕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并在疫情期间加强对公厕和沿街垃圾桶的消毒消杀工作力度。出动2台洒水车,同时加入消毒液对城区道路及外环路使用喷雾作业的方式对道路进行环境消毒作业。
城区责任人:文增超
城区责任单位:环卫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环保整治工作纳入综合执法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环卫科负责城区道路扬尘、垃圾焚烧治理、药物喷洒等工作;执法大队各中队负责查处违法排放油烟污染等行为。
(三)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责任科室、中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各科室、中队要认真落实,全力推进。对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中队,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城区内加强宣传,调动群众支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10日
附件: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