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于龙口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龙口市餐饮油烟治理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20〕16号),我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自查整改阶段将于2020年7月底结束,2020年8月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全部自行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二、我局将于8月正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给予行政处罚。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3日

Copyright ©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www.lbtc.cn 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09024714号-2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3954
电话:010-69457333 传真:010-8049316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邮编:1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