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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净化检查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净化检查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净化检查

  为有效治理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排放,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成立餐饮油烟检测队伍,每天定期检测油烟排放是否超标,随时掌握单县餐饮业油烟排放情况,确保餐饮业油烟排放稳定达标。
 
  为提高广大餐饮经营者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的自觉性,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由12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油烟检测小组,配备了4台MH3101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分2组利用餐饮油烟产生高峰期进行错时检测,上午11:30分至14:30分以及下午17点30分至20点30分,对单县城区餐饮单位进行网格化排查检测。并要求餐饮油烟产生单位配备时间记录仪,实时监控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重点对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油烟净化器日常清洗与运转情况、厨房灶头数与油烟净化设备的排风量是否匹配、油烟净化器日常清理清洗台账是否完善,确保油烟净化设备规范使用,切实做到油烟净化率达标。
 
  据根据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大型(5个灶头以上)炊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5豪克/立方米,中型(3-5个灶头)为0.8豪克/立方米,小型(1-2个灶头)为1.0豪克/立方米,发现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和油烟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的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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