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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山镇关于各餐饮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通知

各餐饮经营单位:
 
  根据宜秀政办[2017]39号关于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宜秀区2017年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油烟排放的餐饮业经营单位一律安装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做到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此项整改在7月31日前完成。请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大龙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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