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监管,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任务,以解决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为重点,本着“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逐步治理老污染源”,“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要求
本次被列入整治范围的饮食服务业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环保手续和安装
油烟净化器等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器等净化装置安装后,噪声不得超过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三、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饮食服务业均列入整治范围,包括宾馆、酒店、餐馆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食堂。
四、时间安排
(一)2015年9月30日前。各分局重点整治辖区环境敏感区、居民密集区、繁华街道和群众对油烟污染反映强烈的区域,并做好详细登记。
(二)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第一阶段存在问题或需要期限整改的单位和餐馆进行进一步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使整治工作持续、有序、稳步开展,成立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伟
副组长:李志杰 张锦宏 南奖利 王 军 马武梅
刘来生 李立昊
成 员:尚静辰 王 江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创建办主任由王江同志担任,成员为曹静静、雷蕾、郭风同志。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解决油烟噪声扰民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营造一个高度文明的城市环境而采取的行动。各分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要通过机关单位电子屏幕、单位网站、辖区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工作的意义,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各饮食服务业业主自行整改。
(三)加强检查,依法进行整治。各分局、直属支队要根据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油烟噪声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强制执行。整治工作结束以后,各分局将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