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8年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精神,为切实有效解决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和居住环境的油烟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及《南昌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综合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街面、后纵深”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全面禁止城区露天烧烤;推动餐饮店安装
油烟净化装置,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部署和研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 芳 市城管委党委委员、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罗谨宇 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熊林梁 东湖区执法局局长
黄志进 西湖区执法局局长
赵 波 青云谱区执法局局长
余国权 青山湖区执法局局长
罗 杰 湾里区执法局局长
黄 华 高新区执法局局长
曹晓明 经开区执法局局长
黄作霖 红谷滩新区执法局局长
涂艳彬 南昌县城管委主任
胡必鹏 新建区城管委主任
刘细华 进贤县城管委主任
谢和秦 安义县城管委主任
程小桃 市城管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方 政 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各县区划定并逐步扩大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自5月起至10月,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取缔露天烧烤经营场所。二是加快推进
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各城(县)区执法局对现有餐饮店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并与餐饮单位签订污染排放治理承诺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尽快安装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4月)
各城(县)区执法局对本辖区范围内餐饮店、烧烤店、单位食堂进行摸底,掌握办理证照、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无烟烧烤炉具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要上门入户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引导经营户自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1月)
1.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6月底前,各县区执法局要报请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划定并公告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禁止并取缔城区公园、餐饮单位设置的露天烧烤经营场所。
2.开展露天烧烤整治。5月至10月期间,各县区执法局要组织开展露天烧烤、夜市排档的专项整治,对非无烟烧烤炉具进行收缴,依法查处露天烧烤行为。
3.推进油烟净化设施安装。2018年底前,主城区餐饮企业(含食堂)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施台账、动态管理。
4.查处油烟污染。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或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5.严控新增污染源。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城管执法部门在项目建设、装修阶段要进行询问了解,对发现在禁止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要立即责令停工,并告知环保部门和审批部门。
6.强化督导检查。市城管支队要加强对各县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和空气重污染的督查,下达督办通知,复核整改形成督查台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
各部门认真总结全面推进阶段活动经验,找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将强化日常管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日常监测,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所必需的人、财、物,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抓好统筹,加强配合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政府要有责任担当意识,统一领导辖区内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餐饮油烟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三)突出重点,综合施治
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分步骤、分区域,集中整治,使餐饮店达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
(四)及时总结,规范上报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要明确辖区餐饮油烟整治牵头单位及联络人,由牵头单位每月28日填写并报送附件《2018年餐饮业油烟排放情况调查统计表》至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83986092
电子邮件:zfjzfec60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