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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和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大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和流浪犬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同时助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和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为契机,把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和流浪犬治理工作作为建设“五个泉州”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和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群众投诉举报大幅度下降,有效巩固常态管理。
  
  一是有效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确保餐饮服务业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二是广泛宣传犬患危害性,力争在短期内有效遏制流浪犬现象,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治区域
  
  本次整治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中心城市重点围绕创卫复审范围开展整治,即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全境,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全境)、泉港区建成区(山腰街道荷池社区、龙山社区、锦祥社区、聚福社区全境,锦塔社区、陈庄社区、新宅社区部分;后龙镇栖霞社区、柳亭社区全境,涂坑村、田里村部分;峰尾镇郭厝村、联岩村、诚峰村部分)。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
  
  1.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整治区域内的所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确定重点整治单位名单,落实责任人。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油烟治理技术、设备操作运行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2.联合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核实登记,摸清流浪犬分布情况。
  
  3.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犬类管理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1日至4月25日)
  
  1.严格整治标准,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业重点整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在4月25日前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设施,使用清洁能源,禁止油烟直排,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或使用高效抽油烟净化整体装置,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清洗维护并保证正常稳定有效运行。对整治进度缓慢,不按期完成限期整改的依照《市容条例》进行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直至依法关闭。
  
  2.组织执法人员,配备专业捕犬工具,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捕捉队伍,对本辖区内的公园、绿地、背街小巷等流浪犬出现较多的区域以及群众普遍反映流浪犬比较集中的地段进行巡查,对无主流浪犬集中进行捕捉,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或认养,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同时,对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依照《市容条例》进行处罚。
  
  (三)常态管理阶段(2021年4月26日起)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查缺补漏,不断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流浪犬长效监管机制,转入常态管理。
  
  1.继续组织对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台帐,确定分期分批整治对象。强化部门联动,以“依法关闭一批,停业整治一批”为主要内容,疏堵结合,开展清理整治,对那些无力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企业,坚决纳入取缔范围。每个县(市、区)今年确定2条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20个整治示范单位,组织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观摩学习,以点带面,相互促进。
  
  2.积极探索“第三方服务+政府指导监管”的油烟监管模式,将对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油烟排放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对第三方运营单位的管理。由第三方运营单位加强日常监测及现场巡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运维。对部分未落实整改且油烟排放持续超标的经营单位,第三方运营单位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城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城管部门对严重违规排放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涉及的第三方运营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督促问题落实整改。
  
  3.继续组织对本辖区内饲养的犬只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鼓励引导养犬单位和个人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各地每个街道(乡镇)每月不少于两次组织对无主犬、流浪犬进行集中捕捉,逐步消除无主犬、流浪犬。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和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是着力解决扰民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严守整治时限节点,落实好主体责任,倒排进度,扎实推进。对于市创卫办通报的问题清单、巡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油烟污染和流浪犬问题,要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到位。
  
  (三)讲究策略,规范执法。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既要注重方式方法,文明执法,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严格依照《市容条例》的处罚上限顶格进行处罚。在执行流浪犬捕捉任务时,要尽量选择在人少时段进行收容捕捉,避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做好自身防护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四)加强宣传,合理引导。要结合创卫复审迎检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介、短信告知、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报道餐饮油烟和流浪犬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及时总结。市城市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于每周五前向市城市管理局督查一大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及问题清单整改情况、主要措施、经验做法等),4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摸排调查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1)和《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工作情况和附件1、2表格。
  
  联系人:柯碧红,联系电话:13313835606,邮箱:qzcgjdc1@126.com。
  
  附件:1.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摸排调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2.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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