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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餐饮企业油烟油污餐厨垃圾堆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重点解决辖区内重点区域中小餐饮企业油烟、油污、餐厨垃圾堆放等环境污染问题,建立餐饮企业油烟油污餐厨垃圾堆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我区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油污排放和餐厨垃圾堆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杜绝”的工作目标,即:油烟治理全覆盖,杜绝油烟不达标排放;油污治理全覆盖,杜绝油污不合规排放;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全覆盖,杜绝餐厨垃圾乱堆乱放。
  
  二、主要原则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餐饮企业是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污合规排放、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责任主体。餐饮企业应当树立环境保护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二)强化街道属地责任
  
  各街道应履行辖区内餐饮企业“油烟、油污、餐厨垃圾堆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属地责任。建立餐饮企业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突出网格员功能,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餐饮企业整改;按市、区要求,牵头组织对餐饮企业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餐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查处力度。
  
  (三)强化部门监管和服务责任
  
  区环保局、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餐饮企业进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监督管理,发挥各部门技术指导和服务企业职能,及时帮助解决餐饮企业遇到的行业规范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管理
  
  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牢固树立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餐饮企业落实油烟、油污、餐厨垃圾堆放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三个上墙”制度,即“油烟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油污排放管理措施”、“餐厨垃圾堆放管理措施”三个长效管理制度上墙,督促餐饮企业通过制度上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督促不合格餐饮企业及时整改,逐步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杜绝”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巡查
  
  各街道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巡查检查。一是应建立完善每个街道和每个社区的餐饮企业台账,以中央环保督察和市推进突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办公室转办件为重点,按街道、按社区、按道路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和监管职责,分片包干,一包到底。二是督促网格员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详细记录巡查工作台账。巡查检查内容应包括:餐饮企业是否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水分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是否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餐厨垃圾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日产日清,确保桶外无垃圾、桶内无外溢;是否做到不向下水道、河道及街面倾倒废弃物;是否做到油污废水不向雨水排水井直接倾倒。三是各街道针对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
  
  (三)加强服务
  
  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宣传和服务指导。一是各街道要加强宣传,通过各类社区宣传栏,发放、张贴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普及餐饮企业污染防治的基础知识,鼓励公众参与餐饮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监督管理。二是在餐饮单位申请营业执照时,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向申请单位(人)发放经营承诺书,并告知其应履行的环保义务,待申请单位(人)签字同意后,且满足《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的要求,方可申领营业执照。三是区环保局牵头督促各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定期进行抽查,并在餐饮企业自行监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油烟、油污排放情况的抽样监测、信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四是区建委牵头组织开展餐饮企业安装隔油池和残渣过滤装置的监督检查,主动入户为餐饮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区市容园林委牵头定期组织开展餐饮企业落实“门前三包”的监督检查,严防垃圾长期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四)加强执法
  
  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对餐饮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按照“街道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各街道依据我市相关法规规定,在区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针对“餐厨垃圾堆放”等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街道、各部门联合会商工作协调机制,确实落实好对餐饮企业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做好资金保障。建立油烟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补贴以及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费用等。
  
  (三)强化考评考核。将餐饮企业油烟油污垃圾堆放三个制度上墙率、长效巡查率、信访反映问题率、执法处罚率纳入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考核内容。
  
  (四)加强追责问责。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对“三个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追究属地监管责任,对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特别是要求“一案双查”的问题,要追究属地监管责任。追究监管部门责任,对群众长期反映的问题,存在推诿扯皮、不履职尽责、不作为、慢作为的职能部门,追究其监管责任。
  
  附件:1.河东区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2.河东区餐饮企业油污排放管理措施
  
  3.河东区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堆放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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