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经营性场所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辖区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居住和经营、生产环境,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与品位,根据《丰泽区经营性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泉丰政办综〔2012〕29号)要求,结合东湖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为目的,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城市和谐发展为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为东湖街道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的及范围
(一)整治目的: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业中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达到周边环境整洁、污水和油烟排放有序、环境污染投诉明显减少,群众对环境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东湖辖区内住宅小区、商住楼店铺经营中产生环境污染的所有餐饮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三、整治方法及重点
(一)整治方法:整治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式。对规模及影响力较大的餐饮业,要求其按照国家规范安装
油烟净化装置且实现高空排放;对规模及影响力较小的餐饮业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高空排放条件的,引导其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但油烟排放口的位置既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又要考虑外墙立面的美观、不影响市容市貌;对于低层建筑物或业主单一的,鼓励并督促餐饮业实现高空排放;对居民反映强烈、无法进行整改或拒不配合整治污染严重的餐饮业,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吊销证照,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限期搬迁给予取缔,彻底解决污染扰民问题。
(二)整治重点:一是辖区主要干道两侧的餐饮业;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附近的餐饮业(包括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三是屡次投诉迄今未整改的餐饮业;四是餐饮业较为集中的路段。
今年上半年街道确定的整治重点是兰台路周边餐饮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其他社区可选择一至二处开展整治。在重点整治取得成效后将在辖区全面推进。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东湖街道办事处经营性场所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垦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琪福(区环保局副局长)
黄幸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区环保局、东湖工商所有关负责人,区执法局东湖中队中队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街道城管办、安办、宣教办负责人。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城管办,由陈培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社区要按照“环保牵头、社区为主、部门配合”这一主线,全力抓好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并把预防餐饮业环境污染作为今后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治任务、时限,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部门配合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推进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对符合开办条件且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单位,督促其规范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对不符合开办条件或拒不整改的餐饮服务业单位坚决给予取缔关闭。
工商部门要负责检查餐饮业的营业执照,对责令关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的,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规定,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配合或会同其他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街道安办要加强餐饮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区执法局东湖中队要对未经审批,违章和简易搭盖的餐饮服务行业依法给予拆除,对占道经营的餐饮业坚决给予取缔。
街道宣教办要组织、指导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组织多种媒体及时跟踪报道相关内容,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供电部门要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责令关闭取缔的餐饮业实行断电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街道城管办和各社区要切实加强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本《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同时要积极联系协同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法行政和多管齐下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确保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2月29日前)
各社区要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和商住楼从事餐饮业的经营情况做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把调查情况报街道城管办汇总上报。
(二)制定方案和确定整治对象阶段(2012年3月10日前)
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摸底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要根据各自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整治对象并按整治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准备工作。
(三)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底前)
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各社区要组织专人入户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充分明确区政府整治餐饮服务业的决心,引导广大群众和餐饮业主主动参与整治工作。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5月)
各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摸清整治对象存在的问题,根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和标准,及时上报以便函告给各有关职能部门。并配合督促餐饮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由街道城管办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各社区 要做好与部门之间及餐饮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尽量协助餐饮业主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五)督查落实和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认真地总结餐饮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于6月10日前上报到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更好地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