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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致全县餐饮经营户的一封信

全县餐饮经营户:
 
  为切实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集中整治活动。本次整治行动主要包括集中清查、限期整改、现场复查、依法查处等阶段,请您积极配合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居民住宅楼(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除外)和未配套油烟排污设施的商住楼,禁止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场所。
 
  2.各餐饮经营户应依法依规办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审批手续,规范经营。
 
  3.各餐饮经营户应按照相关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清洗,达标排放。
 
  4.各餐饮经营户应对油烟净化设备和烟道采取有效降噪减震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5.油烟净化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6.对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户,城管、市监、生态环境等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整治“油烟味”,守住“烟火气”,维护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应有的力量!
 
  彭泽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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