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即油烟去除效率。
2001年国家颁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设施,并保证设备按规定要求正常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本标准中关于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净化率)是这样定义的:油烟去除效率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油烟净化效率计算方法:
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h
油烟净化效率测测试方法
油烟净化器设施的去除效率测试一般分两种情况:
安装在油烟排烟管道的油烟净化器设施,通过同时测定净化前后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即可按上面的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安装在排烟罩上的油烟净化器净化设施,需在测试前,确定一个稳定的油烟发生源,然后测定出安装后与不安装净化设施时的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再按上述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