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发布的房环保罚字[2018]1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两页菜餐饮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房环保罚字[2018]1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5月9日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北京两页菜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面积138平米,有50个餐位,后厨有两个灶眼。在检查当中发现后厨灶台需要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油烟净化装置)未建成,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导致污染周边环境。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3.5规定:“无组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5.1规定:“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照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油烟超标。”认定你公司后厨操作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属于无组织排放,超过油烟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2页共2页的规定,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决定对北京两页菜餐饮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