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改善沛县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实现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的长期规范管理,近日沛县全县开展了1个月以上的饮食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和四个小组,与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四个部门的执法人员、沛城街、大屯街、汉兴街、汉源街相关人员同时进行。
一、调查阶段(5月24日-5月30日):
对沛县城市四大街道油烟排放影响较大的餐饮单位和个人,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以省控网站周边、餐饮集聚区、居民区和群众投诉反映集中的餐饮敏感区为重点检查对象。要求沛县辖区各餐饮单位和个人签订《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通知承诺书》,建立餐饮单位管理台账,实行一户一档的清单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1-6月24日):
按照预先摸排的检查,对沛县辖区各餐饮单位进行分类管理:
1、如果无油烟净化器或油烟净化器不符合规范,按照《徐州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责令停业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
2、对汉源酒店、煤电公司R&D中心两个省控监测站周边2公里内的餐饮单位和个人实施重点整治回顾行动。依法坚决禁止露天和半封闭小吃摊和烧烤摊。
3、坚持散煤清理。对于使用散煤的餐饮单位和个人,责令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4、要求每个餐饮单位和个人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
5、对于汉源酒店、煤电公司R&D中心两个省级监控站周边3公里以内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要求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
三、改进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由沛县生态事务所领导,各工作组总结攻势月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台帐沛县各有关机构按各自责任加强饮食机构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形成长期管理机制。
此次集中整治月行动沛县攻坚办已摸排了解沛县4条街道1769家餐饮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现状,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监督问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沛县空气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