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日前德宏州市场监管部门三举措推进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坚守环境空气质量底线。
一是根据部门职责将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和正常运行纳入日常监管。发现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净餐馆”专项行动,动员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二是开展建成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建成区内,设有灶头的产生油烟排放的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场所)和个人,以及产生油烟排放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油烟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建立餐饮服务业整治清单。对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开展集中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违法后果,督促业主限时完成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餐饮服务业源头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与末端执法有机结合。在全州内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登记注册时负责实施双告知制度,充分应用共享资料信息和数据,对餐饮油烟治理形成长效可控监管模式。对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建设审批进行审核把关,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业单位(场所)和个人不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