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4月1日开始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城区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大力度宣传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业户油烟净化设施情况,督促经营业户在制作食品的过程中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执法人员逐个经营业户对接,发放《致城区餐饮经营业户的一封信》,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详细要求,对各经营业户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经营业户限期清洗、维护或者更换。要求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做到“进店烤、进店吃、进店排”。所有餐饮经营业户的油烟净化设施,大型的每月至少清洗一次、中型的每两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小型的每三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出现问题随时清洗维修。截至目前共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城区餐饮经营业户油烟净化设施检查台账,形成了常态化的巡查监管机制,通过定期检查督导、发动群众举报、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随机抽检等形式,对露天烧烤食品、超标准排放油烟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查处,促进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更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