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决战十二月”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严格管控油烟排放标准。12月9日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部分餐饮油烟单位油烟排放进行现场检测。
此次检测聘请有资质、技术先进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利用检测设备采样,经测定计算得出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和非甲烷总烃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