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1、狠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整治、重点行业治污减排、“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并分别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共纳入企业53家、已完成整治31家,预计年底全面完成2019年任务。
2、狠抓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攻坚行动,建筑工地实现“6个100%”并制定扬尘治理方案,要求在建工程编制扬尘治理方案,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编制方案实施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PM2.5扬尘检测系统,雾炮机、喷淋系统,防扬尘工作有效得到了改善;施工前在项目大门口修建洗车冲洗池、安装洗车冲洗设备,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拖运土方车辆要求必须全部覆盖,拖运土方车辆要求土方不超过车厢高度,截至目前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有效得到了控制,在建项目围挡已达到100%、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已基本用防尘网覆盖、项目道路施工硬化已达到100%。
3、狠抓燃煤及油烟污染治理:按禁燃区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完成禁燃区内每小时10蒸顿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持续加强餐饮业油烟大气污染管控,目前已取缔2个经营性燃煤炉灶,现正拟划定露天烧烤禁止区。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治理:按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共检查治理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1家、目前已完成治理13家,预计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
5、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管理:目前威宁自治县县内两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均已完成新标准联网,并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并落实黄标车淘汰整改工作方案,督促黄标车业主加快淘汰黄标车辆,威宁自治县辖区内黄标车一律不予以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