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泸州市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其中泸州市开展的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目前泸州市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从整治前的40%提升到现在的99%以上。
按照《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泸州市要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建成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处理设施安装率和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泸州市城管执法局对三区及泸县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通过督查推进及专项整治,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泸州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油烟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