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费县县委、县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安排,按照《费县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行动方案》关于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要求,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五家单位抽调组成近40人的餐饮油烟治理攻坚行动专班,将费县城区划分为6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扎实推进油烟治理工作开展。
7月25日下午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要求:各小组要迅速行动起来,利用两天的时间,对费县全县城区613家餐饮单位逐一进行清查,详细建立工作台账;要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对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是安装仍超标排放的餐饮单位,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坚决取缔燃煤大灶;工作过程要实、要细、要严,要与创卫复审工作相结合,推动两项工作共同开展。
7月26日顶高温酷暑,联合执法工作6个小组按照分工,对辖区餐饮单位开展“无缝隙、无死角”摸底排查工作,制定准确详实的检查记录档案。全天工作到夜间21点,共摸排餐饮单位224家,其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单位7家,重复使用燃煤大灶13家,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6家,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现场全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点,一是油烟治理:实行“不达标、就停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是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坚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油烟在线监控,实现对油烟净化设备状况实时监控。二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费县城区东至327国道、西至日东高速连接线、南至南外环路南500米、北至北外环路及新时代周边玉良庄、孟山头、曹家庄、崮子村等村,坚决禁止使用燃煤大灶。三是烧烤油烟实现三个“必须”整治标准:烧烤炉具必须进店、炉具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必须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露天烧烤违法行为立即取缔和依法处罚,确保“即发现、即查处、即清零”,并长期保持。拒不改正的予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