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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开展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7-26 来源:未知
摘要: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日前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推进临汾市区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在临汾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产流通领域餐饮业 油烟净化设备 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将对生产、销售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企业以及产品进行质量检查。 此次检查对生产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产品标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是否有近一年内的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或者是省级以上质量...

  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日前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推进临汾市区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在临汾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产流通领域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将对生产、销售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企业以及产品进行质量检查。
 
  此次检查对生产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产品标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是否有近一年内的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或者是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报告;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做到检验合格出厂;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是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行为。对销售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销售产品标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及警示标志或者是中文警示说明等信息;是否附有同型号的产品一年内的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是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行为。
 
  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责令停止出厂并整改、责令停止销售以及商品下架等处理措施。
 
  为确保检查活动深入有效推进,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排查以及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当中,对“三无”产品以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予以下架,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检查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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