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店区餐饮油烟噪声整治实施方案》,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辖区各镇办,对张店区全区2300余家餐饮企业(大型商场、宾馆、医院及学校、机关、企业食堂)进行摸排整治,对餐饮油烟、噪声检测超标以及检测报告超期的餐饮单位,责令其立即予以整改,尽快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此次摸排整治对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张店区全区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烧烤、大排档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进行排查,包括开展排气筒高度是否达标统计、巡查餐饮单位是否定期进行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等。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餐饮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在经营活动中产生油烟,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餐饮企业;无照、无证、经责令整改拒不办证(照)或者是达不到办证(照)条件的餐饮企业;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餐饮企业;取缔露天烧烤、严禁占道经营和规范摊群点以外的露天烧烤、大排档。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餐饮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是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质量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排放超标,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餐饮企业;使用燃料、炉具不符合要求的。
今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督促餐饮企业将不合格的油烟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改造。同时还将研究餐饮油烟治理的长效源头管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