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渠城餐饮密集区域、群众举报的餐饮商家进行专项检查,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大气环境整治是生态环境问题的一项治理内容,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群众健康、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规范渠城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噪声稳定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自6月3日起由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股牵头,责任区域中队人员配合,重点检查各餐饮经营商户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以及运行情况,并对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达标、未运行以及老化问题,责令企业整改或者是更换,同时与商家签定整改承诺书。
目前已对渠江镇狮子巷、南大街、半边街、胜利街、芳华街、西溪街等区域80余家餐饮经营商户检查,针对油烟零处理排放或者是超标排放(直接排放、排放入下水道等情况)已立案处罚,使餐饮油烟扰民得到了明显好转,赢得市民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