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切实解决晋城市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保餐饮油烟污染有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晋城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范围是晋城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茶楼、饭店、单位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今年8月底前所有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全部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其中50座以上(含50座)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是整治重点,200座以上(含200座)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各县(市、区)监控平台联网,未按期完成的,一律停业整治。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中各餐饮单位所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油烟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并有出厂检测报告。同时各餐饮单位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风机、油烟收集罩、排气筒出口、采样位置等设施安装及油烟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另外各餐饮单位要建立清洁保养台账,定期清理维护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还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50座以上(含50座)的餐饮单位每年至少要监测一次,200座以上(含200座)的餐饮单位每半年至少要监测一次,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各餐饮单位完成油烟污染整治后,要向各县(市、区)分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购买收据、监测报告、现场照片、清理维护台账等)的复印件,予以备案。各县(市、区)将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作用,由网格员定期、不定期抽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依法查处。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还将对完成治理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监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监测,对抽查监测不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