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防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切实有效解决油烟污染问题、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的通告》精神,自5月27日起在洪江市黔城城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范围为:洪江市黔城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排放的饭店、小吃店、快餐店、夜市摊点、单位食堂等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或场所。《通告》要求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或者是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餐饮油烟达到排放标准。逾期未整治到位的讲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取缔整治辖区范围内的占道夜市摊点,夜市摊点必须进店经营,油烟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为保证此次餐饮油烟治理成效,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迅速行动、明确任务、严格落实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监管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压实责任:成立油烟治理办,全面组织实施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通过前期摸排,采取地毯式排查、逐一登记的方式,基本摸清了餐饮行业经营门店的数量以及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情况,对城区256家餐饮门店建立台账;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信息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印制《通告》500份,对洪江市黔城城区范围内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服务单位(含单位食堂),开展餐饮油烟治理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倡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与排烟量相匹配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工作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