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西平县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整治行动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5-29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西平县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按照《河南省2019年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驻马店市2019年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5月23日西平县城市管理局柏城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柏城大道西段状元鸿、齐祺鱼锅、湘悠小寨等五家餐饮店不正常使用 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 前期执法人员已对状元鸿、齐祺鱼锅、酸菜鱼、湘悠小...

西平县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整治行动

西平县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整治行动

西平县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西平县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按照《河南省2019年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驻马店市2019年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5月23日西平县城市管理局柏城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柏城大道西段状元鸿、齐祺鱼锅、湘悠小寨等五家餐饮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
 
  前期执法人员已对状元鸿、齐祺鱼锅、酸菜鱼、湘悠小寨、潮汕记五家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过现场检查勘验,发现以上五家门店均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已下达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令其限期整改,现整改期限已过,以上五家餐饮门店都未进行油烟整改,执法人员针对上述五家门店未履行整改行为,当场依据《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五家未进行整改的门店下达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令其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关门停业进行油烟整改,油烟整改合格后携带相关手续到西平县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理。
 
  下一步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加大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力度,为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尽职尽责,力争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良好的生活环境。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