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城市环境秩序、维护群众环境利益,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露天餐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露天烧烤;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城市禁止区域内的道路两旁、广场、河岸等公共区域从事餐饮摆桌经营。禁止区域范围: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秀山路以北的城市区域。
针对露天烧烤问题,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巡查。对于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使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将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摆桌经营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通告》中还规定餐饮业户必须安装功能匹配的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是使用环保炉具,并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杜绝油烟扰民问题的发生。同时应遵守并倡导顾客遵守《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就餐、不大声喧哗、做文明市民、树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