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做好南溪城区餐饮店、烧烤店油烟治理,4月1日南溪区政府办召集区住建城管局、区环保局等10个部门在区住建城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整治工作会,安排南溪城区餐饮油烟设施整治相关工作。
会上南溪区住建城管局通报了前期餐饮油烟设施排查情况,对下一步餐饮油烟整治进行了安排。会议要求:油烟整治要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分四个工作组按南城、北城、新城和罗龙街道四个区域开展餐饮店、烧烤店等油烟设施整治,力争在4月15日前完成城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324家餐饮店、烧烤店限期整改,4月底前根据实际整改情况再安排整治。各参会部门还对此次油烟设施整治工作发了言。
南溪区政府道安办主任吴永指出: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抽调人员到岗到位。二是各单位要协同合作,按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整治。三是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效果明显。
针对限期整改后仍拒不安装油烟设施的或安装了不启用的餐饮店、烧烤店,下一步南溪区上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是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对未整改的餐饮店进行依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