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餐饮行业开展专项摸排检查,督餐饮促业户及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更换,对店外容貌进行清理提升,将违规排放油烟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已有50余家餐饮业户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优化升级。
《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规定:饮食业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等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饮食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