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栾川县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栾川县全县餐饮业经营行为、切实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改善栾川县环境空气质量,栾川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一中队、特勤中队再次对栾川县城区内从事餐饮业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清洗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督促。确保栾川县城区所有餐饮业经营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100%,使油烟达到标准排放。
整治行动主要对栾川县城区从事餐饮业经营的服务单位,包括餐馆(酒店、饭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食堂、学校、辅导班等逐一进行排查督促。对餐饮业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情况进行登记,对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经营户使用、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经营户再次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拒不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规范其经营行为。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的效果,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餐饮业经营单位将从严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