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城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45天,较2017年增加11天,PM2.5年均浓度17ug/m3,较2017年的25.2 ug/m3减少了8 ug/m3。 PM2.5月均浓度在全省排名都在10名以内,特别是4至9月份连续6个月全省排名第一。PM10、SO2、NO2等监测项目较前年都有不同程度降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面对繁重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在南城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城管、建设等职能部门全面落实主管责任,各司其职,加班加点,克服困难,承受压力,做了大量工作,共同推动南城县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环保设备不能做到达到排放的一律要求其整改到位后才可以恢复生产。
(二)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截止2018年全县共淘汰燃煤锅炉17台,破坏性拆除1台,停烧关闭2台,持续推广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
(三)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重点对全县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了调查摸底,为下一步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奠了基础。
(四)规范建筑行业施工工地管理。制定了《全县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五)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1、加大工地源头管理,严格审批,合理安排路线时间。2、加大对重点工地、路段的排查力度。3、加强城市清扫保洁,对主要干道、重要支路加强清扫保洁,努力降低路面尘土负荷。
(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集中对城区露天烧烤进行了整治,共收缴违规烧烤炉15座、并督促67户露天烧烤户入室并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整改率达100%。
(七)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制定了《南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通过人工分组巡查和无人机对各乡镇进行无死角排查。
(八)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制定了《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报废黄标车35辆、切割黄标车21辆,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