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环保局日前发布《2018年度通榆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通榆县2018年度城市环境空气监测天数为36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为340天,轻度污染天数为21天,中度及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为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3%,与2017年相比提高了8.5个百分点,轻度以上污染天气减少31天,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持续改善。
据了解,为有效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通榆县生态环境质量,近几年来,通榆县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生态及环境空气质量。
积极开展“蓝天、清水、净土”工程:蓝天工程,为进一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榆县政府建立通榆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能够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清水工程,落实《吉林省清洁水体计划》,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污染地下饮用水源;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真实,确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稳定达标运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8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建成固体和废水处理设施。净土工程,完成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落实国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行动计划,做好土壤污染现状排查和修复项目储备等基础工作,重点做好盐碱地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强农业面源监管,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禁止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印发了《通榆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了乡镇政府秸秆禁烧责任制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村屯,春秋两季县督查指挥中心定期督查乡镇落实情况,环保部门不定期巡查田间地头,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这个县从2017年秋季至今,国家卫星遥感监测中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全面落实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自2017年4月15日《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通榆县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通榆县2018年淘汰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51台,超额完成任务。
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按照《通榆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组成联合执法组,积极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场所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中小型餐饮服务场所将逐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中小型餐饮服务场所普查登记568户,正式通知安装油烟净化器308户,已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56户;加强对“明火冒烟”行为的监管,规范了露天烧烤摊点,杜绝了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开展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显著。为有效改善通榆县环境质量,加快“生态经济城市”建设步伐,通榆县出台了《通榆县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砂石料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榆县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相继开展了燃煤锅炉、砂石料场、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各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县的生态环保问题,使各种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完成开通镇建成区内砂石料场清理整顿工作,向海乡、鸿兴镇等14个乡镇(场)90余家砂石料场现场检查工作。
结合荒漠化治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制定了《通榆县“三年再造百万林,建设西部大屏障”活动实施方案》和《通榆县2015年经济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织,从创新工作机制着手,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克服重重困难,按照“经济生态景观林”的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六大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区造林成活率均在90%以上。
每年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投入大量资金治理生态环境,实施“河湖连通”“引霍入向”等重点湿地补水工程,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进一步改善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