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晚泸定县相关部门在开展“创卫创文”夜巡时,发现泸定县延安路252号延路烧烤店,在烧烤作业中未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致使油烟超过标准排放,导致该段街道被一定程度的油烟污染。
经泸定县环林、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延路烧烤店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笫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行为,依法作出了罚款五千元并停业整顿三天的处罚。这也是泸定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城区油烟整治行动开支的首张罚单。
经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延安路烧烤店店主张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