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南昌市西湖区一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店,西湖区城管执法局开出了首张油烟污染罚单,对该餐饮经营者处以5000元行政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2月初西湖区执法局丁公路中队接到市民投诉,投诉位于丁公路的一家名为花花大排档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直接排放油烟,气味刺鼻导致油烟扰民。
接到投诉后西湖区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和了解情况,执法人员进入该餐饮店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店未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排放油烟,呛鼻油烟直接排放到室外空气中。西湖区执法局丁公路中队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其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餐饮店经营者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是南昌市西湖区城管部门针对油烟污染开出的首张罚单。
目前收到罚单的餐饮店经营者已缴纳了罚款,并购置安装了新的油烟净化器,下一步中队将不定期督促该店经营者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