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正处于集中整治阶段。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旨在有效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改善赣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象为赣州市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即为宾馆、酒楼、餐厅、单位食堂、烧烤经营户以及产生油烟污染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等,包括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露天餐饮(烧烤)油烟污染,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规范油污泔水处理、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要求等内容。
有关单位执法人员特别强调: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者是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油烟严重超标且不具备治理条件及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是取缔,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